女巫的诞生:女性为什么会成为猎巫运动的“讨伐”对象
在欧洲历史上有这么一段特殊的时期,在漫长的黑暗中世纪结束后,欧洲的发展却没有从此朝着更加民主、法制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反而在迷信与专制的路上一去不回。
猎巫运动在欧洲持续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从15世纪末到17世纪,几十万被冠以“巫师”之名的人遭到屠杀、凌辱、被施以非人的虐待,由于这场运动是以天主教为首的宗教势力发起的,又以法制的逐渐觉醒而宣布告终,所以可以看作是西方传统宗教与近代法制思想的初次碰撞。

一、猎巫运动中被磨灭的女性权力
在全世界几乎所有文明的历史中,女性都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存在,不仅是在普通人眼中,在当时很多学者眼里也是如此,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曾说过女性“是男性身体的一部分,是不完整的男性”,可以看出人们对女性群体一些不小的成见,这就让性别上的权力平等在一开始就不可能实现,其中在犹以女性为最大受害者的猎巫运动中最为严重。
1.为何将对象选为女性
女巫文化很早在西方文化中就出现了,是神秘与魔法的象征,在古希腊与古埃及诸多祭祀祈福等活动中起到主导作用,此外,控制繁衍与治疗、操纵天气、促成爱情等也被当时的人们看作是女巫所拥有的魔力。

近代早期的很多影视作品及小说将女巫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丑化,被施加了诸如丑恶、凶狠、善妒等形象,这种情况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现代人民对女巫的看法。
女巫在西方被看作是魔鬼在人间的代言人,是恶魔一样的存在,宗教的圣女是“圣洁”的,那么代表恶魔的女巫就是“不洁”的,不检点的,有人还将女巫与当时肆虐欧洲的黑死病、经久不衰的各地战事、宗教势力在欧洲的衰弱等联系在一起,将女巫视为扰乱正常秩序的魔鬼,在宗教逐渐发展起来之后,女巫变得越来越少了。
至于为何是女性,在当时的解释是女性的意志力差、身体素质也比较弱,很容易受到魔鬼的诱惑,成为扰乱人间的祸害,这种解释在当时看来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综合分析下来,首先女性自古以来都没能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天生就是弱势群体,受到了很多迫害与欺压,无论是政治还是宗教中女性的地位都十分低下,15世纪贞德在政治上的活动引起了宗教势力的不满,宗教势力主张再度压榨女性的地位。
其次,欧洲刚刚结束黑暗的中世纪,代表正统传统宗教的东正教所在的东罗马帝国覆灭了,欧洲人民对上帝和宗教的存在产生了怀疑,宗教便将矛头指向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巫,将疾病、战争、饥饿、严寒产生的原因都归结在其身上,暂时性地转移了矛盾。
最后,当时在欧洲存在的真正的女巫终归是有限的,在长久的由宗教支配的历史中女巫已经非常罕见了,但为了满足人民的报复心理,很多普通女性也被污蔑成女巫,宗教势力也不相信女性会敢于产生反抗的念头,因此对其进行百般折磨、赶尽杀绝,法律与道德在此时都消失殆尽。

2.女性所遭受的迫害
关于如何鉴定女性是否为“女巫”的方法,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宗教糟粕思想。胎记本是人类天生就有的,但却被宗教人员看作是与恶魔签约的标志。
在此过程中女性的身体的每个部分被这些男性从头到尾的“检查”,归根到底还是借着宗教的大旗去满足自己的兽欲,甚至会强迫良家妇女同他们发生关系,否则就会被当作“女巫”,宗教成为罪与恶的保护伞,最可怕的是,人们甚至将其作为正义的表现,认为“惩罚”女巫就是惩恶扬善。
还有一种鉴定方式就是用针扎女巫的身体,他们认为与被魔鬼占据的人体是不会有痛觉的,但是被扎之后喊疼的女性他们依然不会放过,而是关进满是老鼠蟑螂的小屋里留待“观察”,最后她们不是在这种肮脏环境中患病而死,就是活活被饿死。

宗教人员在一开始就没将这些女巫当作人来看待,但怎样判定一个人是否为女巫,却完全凭借这些“人”的一己之言,可以说当时的这些宗教人员掌握了女性的生杀大权,一旦被定为女巫,不是直接用火刑被活活烧死,就是在绞杀之后再处以火刑。
二、猎巫运动的指导书——《女巫之锤》
猎巫运动不是某个掌权者心血来潮的一次行动,而是很多人蓄谋已久的一场大阴谋,试图将所有矛盾引向女巫这类异教徒,恢复宗教在欧洲的统治地位,不料却成了宗教愈发衰落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
1.《女巫之锤》的内容
这本书的作者是天主教的一名修士和一名审判长,他们对女巫有着极度的憎恨。首先这本书将女巫定义为世间一切祸乱与灾难的根源,人所遭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女巫造成的。

女巫虽然在欧洲历史上的形象不太正面,但完全将女巫杀死势必会引起一些动乱,所以负责占卜的女巫并没有被列入被猎杀的范畴之中,但如何判断一个女巫是否只负责占卜,还是由宗教人员的一句话决定的,对依照法律办事的法制思想进行了严重的践踏。
其次,在书中详细记载了如何对女巫进行寻找、鉴定、施以刑法的全过程,覆盖面非常广泛,但在上文的举例中就已经证明这些完全是无稽之谈,没有一点依据,而且这些追踪、审讯、刑法都是类似于“满清十大酷刑”一般的存在,对其身心造成的百般凌辱,成为当时普通人民痛苦生活的“安慰药”,也成为了宗教势力清除异教徒的保护伞。

2.《女巫之锤》的影响
《女巫之锤》成为了宗教势力在欧洲大规模开展猎物运动的指导书,开启了持续一百多年灭绝人性、摧残法制的猎巫运动,以后也产生了更多的理论书籍对其进行扩充与完善,是一本沾满了无数鲜血的“罪恶之书”,一直到18世纪依然被一些人奉为“至理名言”,几十万女性被折磨、虐杀,甚至死后还被挫骨扬灰。
西方法制的觉醒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的,物极必反,否极泰来,越来越多的人流血、死亡,但欧洲并没有发生半点好转的迹象,一些人开始意识到这样的状况是不合理的,宗教势力的种种挫折除了让宗教的地位更高之外,对普通百姓的生活并没有产生一点点的改变,反而是周围越来越多的人被污蔑成女巫而遭到屠杀。

法制在欧洲并不是一个新词,在宗教占据主导地位之前,法制一直是对人治的一种很好的规范与补充,到了中世纪虽然依旧有法律的存在,但大多数都是以维护宗教统治为目的的,随着世界地理的大发现与“日心说”的流行,上帝的存在越来越不确定了,宗教的主导地位也受到了严峻挑战。
三、西方法制思想的觉醒
1.女性权力的争取
法制要求无论性别、年龄、宗教、种族在法律面前都是一视同仁的,女性在猎巫运动中被指责是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女巫”,男性也可能会“成为”到处寻花问柳的“男巫”,只针对女性是不合理的,有绅士就应该有淑女,由男权就有女权。

女性作为猎物运动最大的受害群体,用无数鲜血换来了男女平等上的一些进步,但就历史的发展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直到现在,要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有漫长的路上要走,仍然需要我们的不断努力。
2.基本人权的要求
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言论权这些基本人权虽然如今已经基本实现了,但是是在付出了无数人的健康、自由与生命之后才被纳入法律的范围的。
法律的存在相信“人性本恶”,是对人的行为进行的规范与限定,以及对基本人权做出的保护,持续了一百多年猎巫运动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没有法律制约的人性恐怖的让人不敢直视,在宗教之下,人应该首先是人,异教徒也不能被归纳到非人的一方里,法制相较于人治更加立足于人的主体地位,人不是上帝的附属品,每个人都是法律下的独立存在。
要额外说明的是,英格兰地区虽然也进行了猎物运动,但由于种种原因,宗教在法制的影响下统治地位不断下降,加上宗教人员的法制意识也开始觉醒,这里的猎巫运动进行的十分缓慢,而随着后来的资产阶级革命,英国颁布了《权利法案》,法制开始取代宗教的主导地位这一现象开始蔓延到世界上的各个国家。
四、总结
这段持续了一百多年不堪回首的猎巫运动,以无数鲜血的代价换取了法制的觉醒,我们应该时刻警惕,历史的悲剧不应在未来重演。

法制作为比人治更健全的存在,在世界每个国家都是不可或缺的,法律立足于人“恶”的一面,遵纪守法是对一个人最基本的要求,黑暗的猎巫运动中依旧有很多人心向光明,敢于发声,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断向前的法制就是在这种矛盾与碰撞中实现的。
参考文献
1.《近代早期英格兰巫术迫害的轻缓化——基于司法体制视角的解释》
2.《浅析16、17世纪西欧猎巫运动及其原因》
3.《知识精英与近代早期欧洲猎巫运动》